2016年12月10日星期六

案件分享@爱情包裹

刚完成了一个案件!就是我们大家都常在报章新闻都会知道到的“爱情骗子@爱情包裹”这种案件。这个案件的“当事人”是“国外的一位女士”至于那个国际?在此就不方便透露了。她是被生活在这里的当地一些不法分子(甜言蜜语与俊朗的外貌)所吸引还是当事人在寂寞的芳心遇到爱情的甜蜜之下不能理智地分辨事情的真伪呢?这答案我相信当事人自己最清楚不过了。
在这个案件完结后所知道的是“当事人”原来是已经是结婚人士”所以找到了真相也不能公开给人知道,唯有自己承受这一切甜美背后的心酸了。
如果万一那么不幸遇上以上类似的案件最好让自己停一停,思考一下,再分析对方所说的是否那么可靠!最直接的不妨告诉你身边的朋友或家人。关心你的家人与朋友都会一一为你分析你所遇到这“美丽的相遇是否是真的是童话般的完美” 提起勇气告诉身边的人不是什么不见的人的事情,谁也不希望成为以上“当时人“的遭遇。
如果在某些情况之下不能告诉身边的人?最起码去问一问有关这方面经验的人士提供你一些意见!如你是在后知后觉的结局里,最坏的情况之下就是你也许会跟“当事人”这样,来到“侦探社”求救了。

2016年12月7日星期三

Private investigator@私家侦探

很多人都不了解在马来西亚从事“私家侦探行业”必须要拥有内政部批准合法执照的。所以在此特地的跟大家提起这个环节,好让大家可以清楚了解。不管你是想成为一名“私家侦探”或聘请“私家侦探”的人士都必须认识这个行业的基本条件。
在此特别忠告一些有意想聘请“私家侦探”服务的朋友们!最好是找一间有执照与(你)信得过的公司来为承办你的案件!如果你寻找的是没有“合法执照的公司”你可能面对的情况就是, “所取证的一些有力证据也不一定被法庭承认的风险”
以下是“私家侦探执照的解说”根据国家法律Act 1971(Act 27) seksyen 2(B) 私家侦探条例:
由国家(KDN)内政部批准的合法“保安公司”所拥有的执照 !这个执照可以在合法的情况之下调查有关人士的一些事务。当然,一切的调查都必须合法与合情理之下进行。
关于一些繁琐的细节也不在这里多加解说了!最重要大家务必清楚知道以上所提的就可以了。往后有时间会跟大家分享更多关于“私家侦探”的点滴。。。。。。
                                                                                                                   《大马侦探社》敬上

2016年12月6日星期二

Max Chen Blogger分享专页

本专页成立的目的是希望能多一个管道来为大家解答“私家侦探”的服务于质询解答!
本人代表“大马侦探社”的全体人员感谢大家一路来的信赖与支持。